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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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0-08-12
实施日期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征求意见稿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14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均按最新修订版本执行);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确定(如所列产业被国家相关产业目录明确为限制、淘汰、禁止等类型产业,其鼓励类属性自然免除)。
  本次修订的导向是,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围绕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发挥优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强化创新提高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发展现代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9月11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填写意见反馈表,提出意见建议并附具体理由(如政策依据、相关数据等)。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8月12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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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附件:《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pdf 【1.45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概览
总体目标
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西部地区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按《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执行)。
•••
目录结构
1. 国家现有鼓励类产业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产业。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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