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水泵隔振技术规程》CECS59:94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推荐给各有关单位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上海市广东路17号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邮政编码200002)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加单位:上海市松江橡胶制品厂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湖南省建材研究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姜文源、张森、孙国昌、陈志华、江庭辉、丁再励、李文珍、陆洪元、刘德康、冯净 审查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
1.0.1为使水泵隔振能根据水泵机组的特性,合理地选择和安装支承结构形式和隔振元件,并确保正常生活、生产和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内下列水泵隔振设计、施工及验收。 1.0.2.1 电动机功率小于或等于110KW的卧式或立式离心水泵机组。 1.0.2.2管道 隔振。 1.0.2.3支架隔 振。 1.0.3水泵 隔振工程,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按现行的《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隔振设计规范》《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居住建筑室内振动标准及其测量方法》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五册等有关规范的规定执行。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