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市场监管委下达的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现对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完成的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再次征求意见稿)》、《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3年9月23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天津市生态环境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法规处;联系人:崔金鹏; 联系电话(传真):022-87671549;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标准化处;联系人:何梅; 联系电话:022-27182063 附件:1.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再次征求意见稿)》 2.《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再次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3.《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征求意见稿)》 4.《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本文件规定了保护人体健康的天津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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