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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20年7月29日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旨在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下是条例的关键内容概览:
1. 适用范围:条例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2. 管理原则: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全程分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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