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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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皖经信装备函[2021]126号
发布日期 2021-09-30
实施日期 2021-09-3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安徽省
是否有效 无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9月30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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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暂行).pdf 【0.23 M】 下载  |  查看
附件1-4.pdf 【0.27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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