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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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发改办能源[2023]569号
发布日期 2023-07-16
实施日期 2023-07-1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现将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4年预期目标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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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0.21 M】 下载  |  查看
202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pdf 【0.20 M】 下载  |  查看
202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pdf 【0.18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概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
主题: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明确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责任权重及相关事项。
关键信息
1. 责任权重
约束性指标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各省需按此进行考核评估。
预期性指标2024年权重为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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