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汽车是全球交通出行领域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制高点,海南省发展清洁能源汽车是推进生态立省战略的具体举措,是生态环境改善、绿色智慧能源转型、工业经济协同发展的有效路径,是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的重要保障。 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4•13”重要讲话)、《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9〕12号)(以下简称“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促进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编制《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体现海南生态立省战略和“多规合一”改革要求,是推动生态强省建设进程,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核心要求和关键任务;是海南实现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立足全省、领先国内、对标世界的重大顶层设计。 《规划》着重阐述“绿色智慧出行新海南”发展总目标的行动推进指南、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围绕2030年中长期愿景制定三个阶段性目标。《规划》全面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重点任务和专项工程,对全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规划》实施区域范围为海南省全域,包括行政区范围内的19个市县。 《规划》实施期限为2019—2030年,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近期:2019—2020年; 中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0年。 《规划》作为全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的总体规划,各部门、各市县、各领域的清洁能源汽车发展专项配套规划,以及相关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均应在本《规划》的基本框架下制订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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