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百舸水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志威、李昆、王赞成、谭岚、李凯轩、陈帮、姜英豪、申幸志、杨家亮、钱湛、鲁瀚友、游宇驰、姜恒、宋苗苗。
本文件主要规定了洞庭湖区(湖南省部分)水系连通工程评价的术语、指标选取原则、评价工作流程、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指标数据调查与监测、评价报告编制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洞庭湖区(湖南省部分)水系连通工程实施前,区域水系连通的现状评价和工程实施后的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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