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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和保护办法》(2021年修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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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和保护办法》旨在加强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的水质保护管理,明确环境保护责任,改善水环境质量。该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内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河流交接断面的水质监测和保护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1. 断面设置原则:依据河流自然特征、便于划分责任、充分反映水质状况、有利于水质监测。
2. 政府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水质保护控制实施方案,确保水质达到控制目标,沿海地区还需确保入海河流水质符合要求。
3. 监测机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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