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砂泡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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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2-04-11
实施日期 2022-04-1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加强我省洗砂行业管理,严厉打击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行为,维护河道安全、行洪安全、航运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广东实际,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广东省海砂泡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于2022年4月25日前,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电话:020-87533542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省生态环境厅监察一处
邮政编码:510630
电子邮箱:xueyan@gdee.gd.gov.cn
附件:广东省海砂泡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11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关于征求《广东省海砂泡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pdf 【0.2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广东省海砂泡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广东省洗砂行业管理,打击非法泡洗海砂行为,维护河道、行洪、航运和生态环境安全。以下是关键信息概览:
1. 适用范围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泡洗海砂活动。
2. 禁止行为禁止在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从事泡洗海砂等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活动。
3. 洗砂场所设置与管理沿海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合理划定陆地海砂淡化场,其他地级市根据需要设置洗砂场地。洗砂场所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审批、取水许可和环保要求,实行台账管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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