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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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藏政发〔2014〕108号
发布日期 2014-10-22
实施日期 2014-10-22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西藏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西藏国土空间广阔,是各族人民繁衍生息和永续发展的家园。为了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为了经济社会更好发展、更快发展、更大发展,为了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环境美好、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家园,必须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科学开发我们的家园。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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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藏政发〔2014〕108号)是自治区政府为科学开发国土空间、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的战略性文件。以下是核心内容概览:
一、规划目标
以建设“两屏四地”(国家安全屏障、生态安全屏障、战略资源储备基地、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世界旅游目的地)为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实现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主体功能区划分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开发潜力,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三类主体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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