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浏览次数:300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东府办[2020]1号
发布日期 2020-01-08
实施日期 2020-02-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东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0.3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东莞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由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1月8日发布,旨在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规范其收集、运送、贮存和处置活动。该规定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关键内容概览:
1. 适用范围适用于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及监督管理活动。
2. 管理原则医疗废物的处置应遵循集中化、无害化原则,分类贮存并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
3. 责任分工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 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56号 (匹配度 0.689)
  • 七台河市医疗废物管理若干规定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 (匹配度 0.671)
  • 医疗废物一次性包装箱 DB11/T1032-2013 (匹配度 0.666)
猜你喜欢
  •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