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新疆畜牧科学院草业研究所提出。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畜牧科学院草业研究所。 本文件起草人:阿斯娅.曼力克、李晓敏、陈强、阿依丁.热西坦、负静、朱昊、张荟荟、热娜.阿布都克力木、艾尼玩.艾买尔、徐俊、靳莎莎、穆尼热.买买提、热孜宛古丽.吐尔逊阿吉、呼娃提.巴合提别克、巴哈迪力.巴图尔、迪丽努尔.阿布都卡德尔、郑逢令、李学森、熊玲、王彩虹、樵华彬、穆合塔尔.热合曼、范天文、李荣才、秦明。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新疆畜牧科学院草业研究所。 对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善医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408号)、新疆畜牧科学院草业研究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阿里山街46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1-2817197邮编:8000传真:0991-231125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 联系电话:991-8568308邮编: 80000传真:0991- 8568940 新疆畜牧科学院草业研究所 联系电话:0991- 3075123邮编:80011传真:991-3075123
本文件规定了新疆高寒草原类草地退化状况评价的术语与定义技术和综合评价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疆高寒草原类草地退化状况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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