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763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国标委发[2021]25号
发布日期 2021-09-09
实施日期 2021-09-09
发布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广电总局、体育总局、能源局、国防科工局、烟草局、林草局、铁路局、矿山安监局、药监局、地震局:
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有序推进强执行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推动标准复审常态化和制度化,依据《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2021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pdf 【3.12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关于成立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的通知 国标委发[2022]9号 (匹配度 0.734)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5号 (匹配度 0.688)
  • 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应急[2019]68号 (匹配度 0.685)
猜你喜欢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
  •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3-2009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广告资讯
评论 1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