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全方位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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