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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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陕环发[2016]45号
发布日期 2016-10-21
实施日期 2016-10-2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陕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神木县、府谷县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修订后的《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2016年10月9日第6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0月21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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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概览
1. 总则
目的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能力,保障公众健康、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
适用范围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跨市级行政区域事件
超出市级政府处置能力的较大事件
其他需省环保厅直接处理的事件(辐射事故除外)。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属地为主、快速反应,统一协调、科学处置。
事件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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