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34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已经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黄 强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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