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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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
发布日期 2021-10-13
实施日期 2021-12-01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四川省
是否有效 无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34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已经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黄 强
2021年10月13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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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pdf 【0.9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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