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常州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江苏中吴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州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美春、彭倩、王圣燕、刘翠、赵燕、王超、吴宣东、丁昕峰、万顷、肖娴。
本文件规定了化工园区污染地块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施工过程环境管理的通用要求、土壤异位修复、土壤原位修复、地下水修复以及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化工园区污染地块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地块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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