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规定了蚌埠市城市行业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主要行业用水定额。 本文件使用范围为蚌埠市市辖区,各县可参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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