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 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的技术性能,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是对《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3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次为首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名称修改为《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增加仪器的检测范围,区分检测范围与仪器量程范围; ——增加示值误差、定量下限、记忆效应、电压影响试验、pH 影响试验、环境温度影响试验、有效数据率、最小维护周期、一致性等性能指标; ——删除仪器原理要求,不区分电极法与光度法,删除相应的响应时间指标; ——修改了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复性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等性能指标。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废止。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9 年12 月24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 年3 月24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下水、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的指导生产设计、指导应用选型和开展性能检测。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的量程范围应包含0.1 mg/L~150 mg/L,可满足地下水、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监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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