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扩大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