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延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延安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延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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