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 乙腈和丙烯腈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acetonitrile and acrylonitrile-Activated charcoal adsorption/solvents desorption-gas chromato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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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监测规范
文件编号 HJ37-2026
发布日期 2026-01-20
实施日期 2026-08-01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乙腈和丙烯腈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乙腈和丙烯腈的活性炭吸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乙腈和丙烯腈的测定。
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采样体积为10L,解吸液体积为8.00mL 时,乙腈和丙烯腈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0.3mg/m3和0.2mg/m3,测定下限分别为1.2mg/m3和0.8mg/m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体积为30L,解吸液体积为8.00mL 时,乙腈和丙烯腈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0.09mg/m3和0.07mg/m3,测定下限分别为0.36mg/m3和0.28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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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固定污染源废气 乙腈和丙烯腈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 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pdf 【0.68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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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标准概览:HJ 37—2026《固定污染源废气 乙腈和丙烯腈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核心内容:本标准规定了使用活性炭吸附/溶剂解吸结合气相色谱法(GC•FID)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中乙腈和丙烯腈的方法。该方法是对1999年旧版标准的修订,扩展了目标化合物(新增乙腈)并优化了技术细节。
关键点
适用范围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如烟囱)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如厂界)中乙腈和丙烯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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