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体分析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6/SC 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鼎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化学研究所、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四川中测标物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四川大学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维康、余海洋、石兆奇、周鹏云、陈雅丽、周鑫、袁新杰、李志昂、黄慎敏、任红萍、高旭辉、邢利利、陶红群、谢翔、王亚婷、吉雪梅、李成辉、田云飞、卢洁玲、黄阳玉。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法测定气体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标准气体、工业气体、环境空气等气体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测定。二氧化硫测定范围为(0.2~5000)mg/m3,一氧化氮测定范围为(0.3~5000)mg/m3,二氧化氮测定范围为(2~5000)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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