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 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高质量推进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我部制定了《水泥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见附件1)《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见附件2),现予发布。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3
收藏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