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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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闽环规〔2026〕2号
发布日期 2026-08-13
实施日期 2026-08-13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福建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8月13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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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概览
文件信息
文号闽环规〔2026〕2号
发布单位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生效日期2026年8月15日,有效期5年
适用范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涉及普通程序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
核心目的
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执法一体化、精细化,提升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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