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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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1)
发布日期 2021-11-19
实施日期 2022-0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安徽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弘扬安徽作为中国革命的重要策源地、人民军队的重要发源地的光荣传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革命先烈流血牺牲打下的红色江山守护好、建设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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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pdf 【0.77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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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概览
核心内容:
该条例旨在加强安徽省红色资源的保护与传承,弘扬革命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用于省内红色资源的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弘扬及相关工作。
关键条款:
1. 范围与定义
红色资源包括重要旧址、档案、重大事件、艺术作品等,涵盖新民主主义革命至新时代的各类资源。
2. 工作机制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部门协同的联席会议机制,文化和旅游部门为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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