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弘扬安徽作为中国革命的重要策源地、人民军队的重要发源地的光荣传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革命先烈流血牺牲打下的红色江山守护好、建设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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