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鲁政字〔2020〕26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三线一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21〕16号)文件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字〔2023〕53号)要求,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2022年的基础上,实施了动态更新,更新后的环境管控单元变为117个。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淄博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有关管控要求。 附件1 淄博市2023年环境管控单元图 附件2.淄博市2023 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淄博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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