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包头稀土研究院、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冬生、郭玉明、杨波、焦智斌、延志成、郭华、韩冰、郝继君、刘文阁、李海峰、王文磊、陈才、李清新、孟志军、刘慧奇、于建芳、鲁强。
本标准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后简称疫情)期间工业企业防控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组织保障、人员管控、场所物资环境、生产运营、疫情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的管理,其他传染病疫情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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