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素玉、高贺文、花伟、马南、李哲、韩双成、王鹏、李洁、尹庆会、孙亮、关民普、皇甫尚娟、王婷、彭新华、刘俊华、赵仕沛。
本文件规定了炭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的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无组织排放控制、环境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炭素工业中石墨制品、炭制品和特种石墨制品的生产企业废气污染防治。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设计、施工、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等的技术依据。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