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和《上海市燃煤发电机组环保排序办法》(沪环保规〔2017〕11号)的规定,我局对2019年度本市公用电厂燃煤发电机组(包括在皖发电机组)开展了环保排序,一至四档的机组数依次为8、8、7和7台,详见附件。 附件:2019年度上海市公用电厂燃煤发电机组环保排序表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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