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主编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焚烧工程设计规程》,经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2230-2017,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本规程适用于采用干化焚烧方法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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