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广东省地质调查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伟、刘子宁、朱鑫、窦磊、陈恩、贾磊、罗思亮、邓一荣、曾凯、贾黎黎、李婷婷、杨瑞杰、张高强、朱文斌、林龙勇、莫滨。
本文件规定了韶关市土壤环境中镉、汞、铅、锌、铜、铬、镍、砷背景值的术语和定义、监测与分析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韶关市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背景状况评价与管理。
AI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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