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桂发〔2022〕15号)精神,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工作要求,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现印送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 2.《广西壮族自治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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