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评价导则

Evaluation guide of water ecological cÏvilization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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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技术导则
文件编号 SL/Z738-2016
发布日期 2016-04-11
实施日期 2016-07-11
发布部门 水利部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GBj T 1. 1- 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
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6 章和2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评价方法、全国通用指标以及区域特色指标等。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 水利部水资源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 水利部水资源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 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华胡鹏詹卫华何凡李海红肖伟华司毅兵陈吉虎刘韶杰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 高而坤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 于爱华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 号;邮政编码: 100053; 电话: 010-
63204565; 电子邮箱: bzh@mwr. gov. cn)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计分细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评价工作,县(旗、区)等其他区域水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工作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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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评价导则(SL_Z 738-2016).pdf 【10.14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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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评价导则(SL/Z738•2016)概览
基本信息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16年4月11日)
适用范围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评价工作,县(区)等可参照执行。
核心内容评价方法、全国通用指标(23项)、区域特色指标(6大区域各2项)。
评价框架
1. 评价方法
对象完整行政区划的城市。
指标25项(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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