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文物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次立新、李虓峰、张建勋、李会、尚晓帆、孙颖卓、刘国宾、檀平川。
本文件规定了文物保护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的基本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脚手架施工现场管理、临时用电现场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项目施工现场加工区和作业区的管理,市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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