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依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沛雯、刘景泰、王琳琳、刘子成、王中卫、王晴萱、马骏、王迎春、韦丹、荀钰娴、曹姗姗。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或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测过程生物安全风险等级分级、管理要求、人员要求、实验室要求、设备材料要求、现场监测要求、监测过程防护要求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生物安全防护,以及相关部门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生物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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