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规范环境行政执法,指导各地行政处罚裁量,我厅制定的《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已通过生态环境厅第1次厅务会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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