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各隶属海关、各机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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