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闫歌、鲁玉坤、叶伟、侯静、赵振虎、王琨博、邓俊君、张磊、陈新川、陈飞、王丰超、景战军、陈思宇、曹洪庆、屠俊红、李悦、别尔兰。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18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联系电话: 0991-3192152; 邮编: 8300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0991-2818750;传真: 0991-2311250;邮编: 830004
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数据接口的术语和定义、数据范围、数据属性、数据接口技术及数据传输安全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机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气瓶等特种设备公共数据和特种设备业务数据交换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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