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厅各处室、省监测中心、厅属各单位: 《江西省生态环境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2年第十九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1月10日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