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肖尚惠、陈余道、廖培涛、邓忠、梁健、蒙万祖、唐勇臣、覃常、朱贤明、欧孝夺、蓝俊康、闫志为、蒋亚萍、夏源、程亚平、李香兰、黄雪约、徐文忻、李蘅、莫孙庆、夏志永、唐小娟、韦少典、覃震林、汤芳、冯波、邓杰、汪伟业、曹立国、朱正强、崔玉峰。
本文件界定了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总则、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报告编制和成果提交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i般固体废物填埋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的勘察,危险废物填埋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不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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