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按部分发布: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以吸附法为主体; ——第3部分:以生物法为主体。 本部分为本文件的第3部分:以生物法为主体。 本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工业大学提出。 本文件由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恒阳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山东硕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成卓韦、陈东之、於建明、王永仪、陈步东、俞云锋、曹飞飞、金顺利、赵景开、仝丽丽、周皓、吕晓阳、陈祝华、庞国钧。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以生物法为核心的协同处理技术处理工业低浓度有机废气的术语和定义、处理技术要求、总体要求、工艺设计和运行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以吸附法为核心的协同处理技术工程的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可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的工程咨询、设计、施工、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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