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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