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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管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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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管理通知概览
发文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鲁环函〔2020〕193 号)
目标:加强油气回收设施管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协同治理PM2.5和臭氧污染。
主要措施
1. 自动监控设备联网
• 年销售汽油量超5000吨的加油站须安装并联网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及时处理系统报警。
2. 油气回收装置专项检查
• 加强巡检,确保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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