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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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鲁环函[2020]193号
发布日期 2020-06-11
实施日期 2020-06-1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中国石化销售山东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中海油山东销售有限公司:
为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规范运行,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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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管理的通知.pdf 【0.13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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