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式印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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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1-04-29
实施日期 2021-04-2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界定干式印花项目环评类别的请示》(汕市环〔2021〕14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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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0.3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环评文件编制监督管理的通知概览
核心目的
规范建设项目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简称“环评文件”)编制行为,提高质量,落实责任,打击弄虚作假,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流程。
•••
关键规定
1. 责任划分
建设单位/规划机关:承担主体责任,需全程参与编制,确保资料真实、措施可行。
编制单位对文件内容直接负责,需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存档完整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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