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化工、印染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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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苏环办[2021]20号
发布日期 2021-01-22
实施日期 2021-01-2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 :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化工、印染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江苏省印染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环境管理要求及行业准入条件等如有修订或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 1.江苏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2.江苏省印染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修订)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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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关于印发化工、印染行业项目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 苏环办【2021】20号.pdf 【7.13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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