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河长制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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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1)
发布日期 2023-01-12
实施日期 2023-04-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江苏省连云港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保障河长制有效实施,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推进幸福河湖与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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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连云港市河长制工作条例》概览
核心目的
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推进幸福河湖与生态文明建设,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和工作机制。
适用范围
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水库、塘坝、沟渠等水域的河长制实施。
关键内容
1. 组织体系
• 设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河长体系,重点河湖设立市级河长。
• 明确水利、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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