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生态环境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严格遵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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